关于学校车辆缴纳2011年度车船税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海淀地税局关于2011年度车船税缴纳通知,现将我校单位车辆车船税缴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凡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为“北京大学”的车辆,均属于此次缴纳范围。
二、请各有关单位在认真阅读附件1的基础上,根据本单位车辆实际情况,填写附件2。
三、为保证我校车船税在征期内按时缴纳,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20日前携带附件2和应交纳的车船税款(以内支或外支形式)到学校财务部220室办理交纳手续,税款由财务部统一代缴。
联系人:赵老师 电话:62757242
附件:
财务部
2011年10月12日